台東一名高麗菜商因不滿菜價慘跌,2023年4月竟企圖「棄單」還反過來控告農民違約,要求賠償300多萬元。只是這場「賊喊捉賊」的戲碼被法官識破。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定菜商代表早已口頭放棄採收,判決菜商不僅一毛錢都拿不到,還必須支付農民剩餘的貨款81萬餘元。
這起糾紛源於2023年4月,潘姓菜商與余姓農婦約定,以230萬元包下台東下馬地區5批高麗菜,由菜商自行僱工採擷,並先付了80萬元訂金。沒想到天公不作美,第一、二批菜因氣候寒冷導致品質不佳,雙方協商後將總價砍到190萬元。
菜商控農民「盜採」 求償三百萬
潘姓菜商在訴訟中大吐苦水,指稱他付了訂金後,余姓農婦竟然在第三至五批產期時,擅自採收轉賣,導致他無法採收受損,因此依據《民法》給付不能的規定,扣除尾款後,要求農婦賠償逾300萬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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