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2月完成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近日網路流傳「政府配合ART大幅放寬38種農藥、174項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以及「台灣已承諾農藥殘留容許量(MRL)一律採認美國標準」等說法。行政院對此表示,均與事實不符,強調ART條文並未要求台灣全面採認美國農藥殘留標準,而是以我國標準為優先,或是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若未訂標準才參考美國標準。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ART條文並未要求台灣全面採認美國農藥殘留標準,引用相關條文勿刻意斷章取義。她說明,ART第3.3節第59條有其適用前提,凡我國有自行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MRL)標準者,均持續適用我國既有標準,若我國尚未建立特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時,依「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或美國所訂標準。
李慧芝指出,因此,我國仍可依國內法治程序自行訂定標準,以我國標準為優先,在實務上倘我國尚未訂有標準,則可優先參考Codex標準,倘Codex未訂標準才會參考美國標準,絕非外界所稱「全面採認美國標準」。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終於定案 賴清德:持續進行產業關懷之旅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三個意外之喜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今簽署 綠委盼國會儘速審查通過、籲朝野團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