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海近日揭露一起荒唐的房產糾紛事件,一名女子與丈夫離婚時,為了避免後者分走房產,便透過法院調節,將位於上海虹口區的房子70%產權登記為父母所有,雖然成功讓前夫淨身出戶離婚,沒想到女子的父親後來卻因為重逢初戀決定與母親離婚,還翻出當年的法院調解書,要求分配當初出售房屋所獲得的資金,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
根據紅星新聞等陸媒報導,上海一名歐陽姓女子表示,她與前夫大學畢業後便步入婚姻,夫妻倆一開始居住的小房子,是娘家父母利用老房子拆遷所得到的補償款買下,隨著前夫事業逐漸穩定,小兩口才賣掉這間小房子,再透過貸款買了虹口區另一間更大的住宅,至於新房的房屋權狀則登記在歐陽名下。不料,歐陽卻在孩子出生當年抓包前夫出軌,只是考量孩子還小,她最終仍選擇原諒前夫。
不過,歐陽的父母卻開始擔心,若女婿日後再次出軌導致離婚,即使房屋只登記女兒名字,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屆時可能還要分給出軌的女婿一半。為了保住房產,歐陽的父母2014年間決定以自己名義,將女兒、女婿一同告上法院,提出房屋所有權確權的訴求,主張當初買房的資金是2人老房子拆遷補償款,新屋房貸也都由2人協助償還,理應享有房屋所有權;而歐陽及前夫也同意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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