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5 17:34 臺北時間

台中女懷疑男友藕斷絲連…竟「偷拍手機啪啪片」恐嚇前任:惹火上身你滅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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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中女懷疑男友藕斷絲連…竟「偷拍手機啪啪片」恐嚇前任:惹火上身你滅不了!
台中一名女子懷疑男友和其前女友藕斷絲連,竟傳送性愛影片威脅對方。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後,懷疑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沒想到偶然發現男友手機還藏有與前女友的性愛影片時,竟將該性愛影片傳到自己的手機裡,並傳訊恐嚇對方,嚇得對方趕緊報警處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子重製性影像及恐嚇行為成立,分別判處3月徒刑與拘役30日,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性愛影片成報復工具!女子偷拍恐嚇前女友遭判刑

根據判決書,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和男友交往後,懷疑男方仍和前女友藕斷絲連,怎料她去(2024)年3月偶然在男友手機裡發現男友和其前女友的性愛影片後,在未經男友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手機翻拍相關影像,還透過AirDrop傳送至另一裝置並儲存在筆電中。

離譜的是,林女同年7月22日竟透過IG傳訊給男友的前女友寫道:「我知道你跟林男(真名)還有聯絡。我來是要跟你勸一句,不是你的東西不要碰,連想都不要,否則惹火上身你滅不了。還有,你有些不堪的影片跟照片都流到我這裡來了。既然是人就好好當個人,祝你感情順利。」嚇得對方趕緊報警處理。

台中警方獲報後於同年10月29日前往林女住處搜索,查獲涉案手機、筆電與相關性影像、截圖等證物;案由台中地檢署依前女友的提告正式起訴林女。台中地院審理時,林女全程坦承犯行,法官在調查過程中比對林女男友與其前女友證詞、對話紀錄等證物,確認性影像為重製且非林女所拍,並確定恐嚇訊息內容具加害名譽的意圖。

法官認為,林女與前女友並不認識,僅因猜疑動機而犯案,但犯案後坦承事實,顯現悔意,審酌林女未獲原諒、無前科、有扶養母親之責、經濟狀況普通等情狀,最終依無故重製他人性影像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與拘役30日,皆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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