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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妹KTV「混酒遭撿屍」喝爛醉卻下體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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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中妹KTV「混酒遭撿屍」喝爛醉卻下體痛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台中女因混酒喝爛醉遭撿屍性侵。(示意圖/Pixabay)

▲台中女因混酒喝爛醉遭撿屍性侵。(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女子小婷(化名)日前與友人前往KTV慶生,期間因混酒導致醉倒,沒想到恍惚間感到下體疼痛不適,直到起床後驚見自己完全沒穿衣服,決定前往醫院驗傷報警。經法官審理,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處王姓男子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另名涉案的A男仍於通緝中,全案可上訴。

據悉,2022年12月底,小婷與友人前往某KTV包廂內慶生,而王男、A男當時也在場,不過小婷與這2男並不熟識。在KTV慶生期間,小婷喝下大量混酒,包含紅酒、高粱酒、啤酒及威士忌等,最終不勝酒力醉倒不斷嘔吐。

小婷醉倒後,包廂內的女性友人便拜託王男、A男照顧她,不料2男竟起色心,委託另名友人開車載小婷與他們前往某飯店,趁小婷醉倒之際開房伸出狼爪。進入房間後,王男趁小婷意識不清時脫去她的衣服,且性侵得逞,事後又通知正在洗澡的A男可以「接棒」了,後續A男也性侵小婷得逞。

過程中由於小婷喝到爛醉,只記得自己有上車、躺床上,及遭撫摸、下體疼痛,其餘完全沒印象,包含是誰侵犯她,直到小婷隔日起床後發現自己未穿衣服,才驚覺自己遭侵犯,決定前往醫院驗傷報警。

檢驗報告出爐後,發現小婷的私密處、肛門處均有混合型男性DNA,因此不排除是王男、A男,或是2人具有同父系血緣關係之人。經台中地院法官審酌,依照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王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於A男的部分,目前由台中地院通緝中,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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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3 04: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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