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7 11:46 臺北時間

中配除籍證明引反彈 劉世芳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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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中配除籍證明引反彈 劉世芳這麼說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劉世芳談中配原籍證明。(圖/翻攝畫面)

▲內政部長劉世芳談中配原籍證明。(圖/翻攝畫面)

中國大陸配偶被要求證明喪失原籍,否則將被除戶、撤銷居留,引發許多中配反彈,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表示,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時在修訂的時候,是希望在六個月之內提出除籍證明。對於若有中配不願配合,劉世芳呼籲,台灣是一個有法律制度的地方,你不願意參加除籍,然後提出相關的拒絕證明的話,那其實在除籍證明上面,就會遭受到比較大的困擾。

劉世芳表示,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時在修訂的時候,是希望在六個月之內提出除籍證明 ,所以我們現在是按照規定來處理,目前面對很多,尤其是這兩天,很多在台灣居住比較長的中配,這些大姐大哥們,有提出不同的看法之後,昨天陸委會也以記者會的方式,發布了六項以上具結的方式,總結這些具結的方式的話,各位可以在陸委會的網站或者是移民署的網站上面看得到。

劉世芳並表示,她想用一個比較白話的方式跟大家報告,也就是說,中配要放棄原來的除籍證明,大概有不能、還有不便、以及不願這三個方式。她說,不能的話,譬如說你有宗教或政治上的理由,譬如說像複查,那我們也會用拒絕的方式來處理;還有不便,也就是說家中可能有長者,或者是有醫療,或者是因為他是抓到牢裡面去關,那這個有不便,我們也用拒絕的方式來處理。

至於不願的部分,劉世芳強調,內政部還是要在這個地方呼籲,因為台灣是一個有法律制度的地方,你不願意參加這個處級,然後提出相關的拒絕證明的話,那其實在除籍證明上面,就會遭受到比較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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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2 1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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