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劉宇鈞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1年後,台北地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柯今日上午由律師轉達願意交保,妻子陳佩琪前往辦保,眾多民眾黨幹部到現場聲援,甚至有支持者呼籲選2028總統。對於柯文哲是否有參選資格,媒體人王瑞德引用法條說「當然可以」,而柯也非常了解「當選免關、落選被關」。
王瑞德在臉書上發文指出,不懂法律就不要鬼扯,柯文哲當然可以選2028年正副總統,只要沒有判決有罪確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十款雖然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不得參選,但是第二條特別規定: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王瑞德直言,柯文哲會被判十年以上的只有貪污罪,所以除非2028投票前被依貪污罪判決確定,或遭褫奪公權,否則當然可以選到底。
話鋒一轉,王瑞德強調,不過柯文哲只會嘴巴說要選,以抬高自己身價,最後還是會妥協「盧柯配」,「因為他關了一年非常了解:當選免關、落選被關!」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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