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警方取締超速本來就合法合規,沒想到高雄一名騎士行經楠梓區高楠公路時,發現員警躲在路樹後方取締不但不減速,還要嚷嚷著要讓左楠區的市議員「處理」警察,沒想到事後PO網討拍卻遭輿論反酸「只要前面有限速警告標誌,沒減速就是自己的問題」,楠梓分局表示員警的執法符合規定,並無不妥。
據了解,高楠公路機車道相當筆直,常會有騎士不自覺的加速,但該路段路口又多、車流量也相當大,若不減速慢行容易發生車禍,因此警方常會不定期不定點的取締超速,以防止車禍發生,不過網友嚷嚷著要讓市議員「處理」楠梓分局的說法也非常鄉愿,因此還有其他網友回嗆PO文騎士,「怎麼在考場能遵守的事情,到馬路上後就變成還要人提醒?」、「都成年人了,為自己行為負責,少找點藉口不是成長的一部份嗎?」、「警察在樹下就說人家躲起來」。
楠梓分局指出,警方於10月12日下午1點左右,由交通分隊員警於楠梓區高楠公路段實施機動測速照相勤務,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規定,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經查影片中員警於高楠公路人行道執法,符合相關規定。
此外,高楠公路為楠梓區易生超速行駛路段,且今年度迄今發生A2事故57件、A3事故93件,楠梓分局重申,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將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超過40公里以上,處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民眾依速限行駛降低事故嚴重程度,也能增加反應時間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避免發生危險。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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