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2024年間,桃園一名從事物流業的男子,透過社群軟體IG,認識年僅17歲、還在讀書的少女小美(化名),2人交談甚歡進而展開交往,但男子竟利用戀愛關係洗腦小美,媒介她從事性交易,自己充當起「經紀人」角色,而小美2天內接客2次,每次金額破萬元。桃園地院審理,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男子有期徒刑1年1月。

據了解,男子與小美交往後,明知女方尚未成年,竟媒介小女友前往摩鐵,與不特定男子進行性交易,並擔任起「經紀人」角色,將小美當成「搖錢樹」淪為賺錢工具。而小美曾於2天內接客2次,分別收取1.1萬元、1.2萬多元。案件曝光後,男子坦承犯行,但否認利用小美圖利,桃園地院審理,考量男子家庭狀況,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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