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北市某明星國中日前發生一起霸凌、傷害案件,一名林姓男國中生參加校際籃球隊比賽後,因不滿遭同班劉姓男同學調侃,先用腳猛踹對方背部,再將他過肩摔,導致劉同學左手臂遭講台劃傷、瘀青。校方調查後,林姓國中生被記1支小過懲處。劉姓國中生的家長事後提告求償10萬元,但對方卻只願賠償5000元,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
劉母指出,去年3月20日下午,體育課時兒子班上在進行校際籃球比賽,當時兒子沒上場只在一旁加油,過程中疑似因調侃同班的林姓同學「怎麼沒投進、怎麼輸了」,讓林同學感到不舒服,下課休息時,林姓同學看到劉生和同學聊比賽的事,心生不滿之下,突然襲擊劉生,用腳猛踹對方的背部,又再將對方過肩摔,導致劉生左手臂遭講台劃傷約20公分破皮流血。
劉母表示,事發後突然接到學校來電,通知家長到校,林同學坦承一時情緒失控,當下也和兒子道歉,但事後要求班導讓林生在班上公開向劉生道歉,但老師認為不妥,會讓林生情緒更不穩,不願答應,校方最後僅記林生小過1支。兒子被打後心裡仍感到害怕,去年暑假後轉學。


劉母指出,因雙方遲遲未達成調解,事後向林姓學生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刑事部分,法官判林生應假日輔導。民事部分則向對方求償10萬元,開庭時,林生的家長認為是劉生言語上先惹怒林生,才導致發生衝突。另外也翻供否認有對劉生過肩摔,主張是劉生先動手拉林生,才自己絆倒撞到講台。
劉母還說,醫藥費部分,對方也只願意賠償5000元,她認為林同學的家長也是老師,發生事情不檢討自己的孩子,還試圖翻供,認為都是她兒子亂講話才引起紛爭,劉母認為,打人的人還要把過錯推給別人,讓她實在無法諒解。
校方表示,事發第一時間除了幫學生處理傷勢外,也請雙方家長到校了解原因,事後已依校規懲處,雙方家長可能對於案情部分有認知上有些出入,才會不滿提出訴訟。
林姓同學家長表示,其實2人原本是好朋友,衝突發生時沒有過肩摔這件事,是拉人不慎造成傷害,事後也已經道歉,學校已經記過了,對方就醫花了2、3千元,卻要求賠償10萬元,不是不願意和對方好好調解,而是對方態度強硬,要求太過分,認為我們善良好欺負,才會走上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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