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後,全台各地不少民眾向《三立新聞網》投訴,社區公安檢查時,防盜鐵門被以「外開半徑阻擋逃生路線」為由要求拆除。國土署今(1)日表示,拆不拆主要以兩大準則為依據,一、建照71年7月15日為準,在此前不受約束,二、鐵門外開半徑是否與逃生路線重疊,重疊者因阻礙逃生動線,故有拆除其必要。
國土署指出,為強化居家安全,自112年起已將8層樓以上住宅納入公安檢查,並於114年進一步擴大至6至7樓的集合住宅。檢查核心在於「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等6大項目,其中最受爭議的「門扇開啟方向」,重點在於判斷大門開啟時,是否會因半徑重疊而妨礙鄰居逃生動線。
國土署進一步說明,根據《建築技術規則》於民國71年7月15日修訂的條文,規定開向樓梯平台的門扇開啟半徑,不得與樓梯寬度的迴轉半徑相交。這項規定的初衷是為了避免災害發生時,因住戶大門開啟導致樓梯間受阻,影響疏散效率。國土署特別強調「法不溯既往」原則,只有在71年7月15日之後申請興建或變更用途的建築物,才會受到這條法規的限制,並非所有老舊建物都需拆門。
針對申報頻率,國土署指出,8層以上未達16層的住宅每3年需申報一次;6至7樓集合住宅則為每4年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這些設施若因人為違規或維護不當失常,極可能在意外發生時造成嚴重後果。地方政府與專業檢查人員在執行個案抽查時,應嚴格依據法規核准日期作為認定標準,避免造成民眾誤解與恐慌。
最後,國土署呼籲各地方政府應加強宣導,輔導公寓大廈管委會落實公安申報,重視用電設備維護及管道間管理。政府的立場是守護住戶居住安全,提升整體的防災韌性,而非刻意刁難。民眾應主動檢視自家門前的逃生空間是否順暢,唯有落實空間合法使用,才能在關鍵時刻保住無價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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