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7 17:36 臺北時間

路邊臨停別打雙黃燈!交通部:最高罰3600

mm-logo
時事
路邊臨停別打雙黃燈!交通部:最高罰3600
駕駛臨時停車應使用方向燈,誤用雙黃燈恐違規受罰

生活中心/實習編輯林子薰

駕駛臨時停車應使用方向燈,誤用雙黃燈恐違規受罰
駕駛臨時停車應使用方向燈,誤用雙黃燈恐違規受罰。

許多駕駛習慣在路邊臨時停車時打雙黃燈提醒前後來車,但交通部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臨停應使用方向燈,若未依規定使用燈號,恐面臨1200元至3600元罰鍰。

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燈號使用有國際通用規範,我國規定與多數國家一致。不過實務上,部分駕駛人習慣打雙黃燈,與法規存在落差,未來將請警方以勸導為主,協助民眾了解正確使用方式。

立委廖先翔也指出,許多汽車駕駛對燈號使用有誤解,除了路邊臨停應該打方向燈而非雙黃燈外;突發減速或車輛故障時可使用雙黃燈示警。若遇濃霧或大雨,天空能見度低時,則應開霧燈,以免誤導其他用路人。

此外,若貨車違規停放在行人穿越道上,會阻礙行人通行並造成安全隱患。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在行人穿越道上臨停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民眾也可透過拍照或錄影檢舉違規車輛,以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疏運馬祖旅客 台馬之星晚間加開船班
7-ELEVEN再聯名BEAMS DESIGN 酷黑炫白6新品搶先看
ATM存錢跳出「1通知」!不同意就取消交易 全場吵翻:撇清責任
金門濃霧逾千旅客滯留 軍機、加班機將助疏運

更新時間|2026.04.07 20: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