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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貓便溺!漁民「浸豬籠」扔海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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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貓便溺!漁民「浸豬籠」扔海下場慘
萬姓漁民不滿貓咪跑到船上便溺,竟將貓咪放進蟹籠中拋進海裡懲罰。(圖/翻攝畫面)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萬姓漁民不滿貓咪跑到船上便溺,竟將貓咪放進蟹籠中拋進海裡懲罰。(圖/翻攝畫面)
萬姓漁民不滿貓咪跑到船上便溺,竟將貓咪放進蟹籠中拋進海裡懲罰。(圖/翻攝畫面)

 

高雄林園區傳出虐貓案件!萬姓漁民(41歲)因不滿流浪貓出沒漁船便溺,竟將2隻幼貓關進蟹籠後拋入大海,並拍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高雄市動保處14日晚間會同林園分局警方循線將人查緝到案,全案依《動保法》送辦。

據了解,近期在社群平台流傳的一段影片中,將裝有幼貓的蟹籠丟入海中,並配文表示「淹死你們」,影片曝光後隨即引發網友不滿,並向相關單位檢舉,動保處人員則根據影片中的漁船編號,透過海洋局聯繫船主,確認行為人為萬姓男子,隨即會同警方將他查緝到案。

萬男到案後坦承影片為其所拍攝,但否認有淹死幼貓的行為;他供稱,浪貓經常在船艙內排泄造成環境惡臭,因趕不走貓,才趁幼貓跑進蟹籠時將其「放入水中後隨即拉起」,並表示兩隻貓脫困後已快速逃離。現場警方雖發現另兩隻貓,但萬男無法佐證其身分即為影片中受虐的貓隻。

 

動保處人員已將受害貓咪帶回。(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人員已將受害貓咪帶回。(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指出,萬男無法交代影片中兩隻幼貓的去向,目前無法排除貓隻已死亡。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致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呼籲民眾若遇到流浪動物干擾生活,應採取適當、人道的驅趕方式,切勿採取非法暴力手段,以免觸法受罰。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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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15 13: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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