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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發黑函誣陷學者「詐公款」教授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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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發黑函誣陷學者「詐公款」教授下場慘了
一名吳姓教授在未經查證,就向6單位檢舉林姓學者,事後遭求償提告,結果出爐。(圖/翻攝畫面)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一名吳姓教授在未經查證,就向6單位檢舉林姓學者,事後遭求償提告,結果出爐。(圖/翻攝畫面)
一名吳姓教授在未經查證,就向6單位檢舉林姓學者,事後遭求償提告,結果出爐。(圖/翻攝畫面)

台南一名林姓學者不滿遭吳姓教授多次向國科會、台大等6單位惡意檢舉學術抄襲、詐取公款,甚至遭辱罵「極度無恥學者」,憤而提告求償。台南地方法院認定吳男未經查證就檢舉,嚴重侵害林姓學者名譽,不僅判處須賠償20萬元,還命吳男必須將「敗訴判決書全文」寄給6單位,還給學者一個清白。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於民國112年2月到4月間,密集向國科會、高雄大學、義守大學、中山大學、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及台灣大學等6產學機構,檢舉林姓學者「詐取公款挪用他途」、「抄襲慣犯卻年年獲得鉅額補助」違反學術倫理,甚至還大罵他是「無恥學者」。

不過,經過這6大機構啟動嚴格審查後,全數認定林姓學者沒有吳男所指控的抄襲或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林男認為名譽受損,向吳男提告求償100萬元,並應寄送本案判決全文至國科會等單位。

吳男主張,林男提出研究報告內容,已與先前發表的一模一樣,沒有新的研究成果,有詐領研究補助情事,檢舉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自己的行為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沒有妨害名譽。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吳男在主管機關都還沒調查清楚前,就直接檢舉,無助於理性的學術討論,已經完全淪為情緒性「謾罵」侵害林男名譽,審酌雙方地位與加害程度後,判決吳男必須賠償2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且須將敗訴的判決書全文寄送至6單位。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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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26 11: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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