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6 17:06 臺北時間

偷拍185女如廁 法律系男大生1舉動判關

mm-logo
時事
偷拍185女如廁 法律系男大生1舉動判關
偷拍185女如廁!法律系男大生「1舉動」誤導辦案,法官沒收緩刑判關6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偷拍185女如廁!法律系男大生「1舉動」誤導辦案,法官沒收緩刑判關6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偷拍185女如廁!法律系男大生「1舉動」誤導辦案,法官沒收緩刑判關6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知法犯法!就讀南部某大學法律系四年級的吳姓男大生,潛入台南某校園廁所,持手機由隔板下方偷拍女子如廁,卻因誤觸閃光燈當場失風。一審原考量其達成和解給予緩刑,但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吳男雖賠償10萬元,但始終未獲被害人原諒,且檢警查扣其手機發現恐另涉上百件偷拍案,還提供錯誤手機密碼誤導辦案,二審撤銷緩刑,改依「拍攝少年之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判決書指出,112年10月21日下午1時許,吳姓男大生潛入校園2樓的女廁內埋伏,女學生進入廁所如廁時,吳男便從廁所擋板下方伸出手機偷拍。不料,吳男在調整手機亮度時不慎誤觸閃光燈,當場遭察覺,吳男見事跡敗露逃離現場,警方循線逮人查扣證物。

吳男雖坦承犯行並透過調解賠償女學生10萬元,台南地方法院,輕判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指出吳男犯後態度不佳,為釐清查扣手機內是否有其他偷拍影像,檢方要求吳男提供手機密碼,吳男卻刻意提供錯誤密碼,事後更以「忘記密碼」為由推託,導致檢察事務官耗費逾一年時間仍無法順利破解,嚴重妨礙案件調查與浪費司法資源。

此外,檢警調查,吳男疑在112年國中教育會考期間,前往考場的女廁及休息區,拍攝多達184名女學生如廁畫面。台南高分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指出,吳男身為法律系學生竟知法犯法,且未獲女學生原諒,撤銷原判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拍攝少年之性影像未遂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輟學友赴澳洲打工年賺兩百萬!傳產48K男大生崩潰:唬爛我?內行曝真相
屏東某高中園遊會意外!女學生「卡式爐火燒衣」腹部18%燒燙傷 畫面曝
女外送員轉單吃1500元大餐 台南日式餐廳碰上「騙餐蟑螂」手法曝光
狂發黑函誣陷學者詐公款⋯教授下場慘了!得賠20萬還要寄「敗訴判決」

更新時間|2026.04.26 19: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