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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偷到警署長兒火鍋店 還控人動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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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偷到警署長兒火鍋店 還控人動私刑
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兒子在台中經營火鍋店,沒想到火鍋店遭竊卻小偷反控傷害。(圖/資料照)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兒子在台中經營火鍋店,沒想到火鍋店遭竊卻小偷反控傷害。(圖/資料照)
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兒子在台中經營火鍋店,沒想到火鍋店遭竊卻小偷反控傷害。(圖/資料照)

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兒子,在台中屬餐飲黃金戰區的美村路上開設火鍋店,不過近日遭竊卻反讓自己官司纏身!張榮興的兒子與友人遭慣竊指控,持棒棍暴力毆打,熱水燙手!此案歷經不起訴處分後撤銷發回,台中地檢署改依傷害、強制罪起訴。台中地院近期開庭,張、洪兩人已針對強制罪部分認罪,全案將於近期宣判。

根據調查,事件發生於2025年4月11日凌晨,賴姓慣竊於凌晨3點潛入火鍋店,身為負責人張男接獲保全解除通知後,與洪姓友人趕抵現場,雙方於店內撞見。賴男指稱遭到洪男徒手毆打,張男則持球棒並以熱湯燙其雙手,導致其臉部、四肢及下體分別受有2度與3度燙傷。

張男與洪男在初訊時否認施暴,辯稱賴男是在廚房狹窄走道竄逃時,意外碰撞鍋具才被燙傷。中檢說明,當初查證認為賴男為現行犯,傷勢可能為脫免逮捕時自行造成,予以不起訴。

全案經台中高分檢發回接續偵查,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洪兩人待在店內逾一小時,且賴男送醫後驗出大面積燒燙傷。中檢重新偵查後認定,兩人確實有毆打行為,且張男以熱湯燙傷賴男,並妨害其自由直至清晨5點多,遂改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

經過台中地院審理,張、洪兩人已與賴男達成和解,賴男撤回傷害告訴。由於強制罪屬公訴罪,張、洪兩人於庭上改口認罪。辯護人請求法院審酌張男是因火鍋店遭竊,一時氣憤才產生不當言行。考量其素行良好且已達成和解,請求法院處以罰金刑並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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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10 11: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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