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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產假延長至12週、陪產假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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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產假延長至12週、陪產假14日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8)日主持行政院會。(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8)日主持行政院會。(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8)日主持行政院會。(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28)日聽取國發會報告「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等18項措施,院會中也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津貼名稱修正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另增訂雙親均領滿6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最長可領9個月。

行政院會今天討論及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賴清德總統宣示將從國安角度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五大面向之一的「友善職場」,就是希望勞工能兼顧家庭與職涯,達到照顧不離職的目標。

卓榮泰指出,為配合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勞動部進一步全面盤點相關法規,本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在孕產、養育、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更堅實的支持,其中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7日陪產假延長為14日。

卓榮泰並指出,中小微型企業在我國企業佔比超過98%,提供全國近8成的就業機會,本次修法後,所延長的婚假、產假、陪產假等措施,薪資由政府負擔。此外,為強化雇主辦理托育的支持力道,給予企業租稅優惠,以共同建構友善的職場環境。

卓榮泰說明,另外在就業保險法修正部分,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提高級距上限,以提升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率。並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正,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而給付的期間,也增訂在雙親均領滿6個月津貼,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最長各可領9個月,以強化經濟支持,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達到「育兒留停升級」與「職場家庭平衡」的目的。

卓榮泰表示,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相信朝野各界都有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讓相關經費與補助可以順利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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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28 15: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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