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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兩黃金爭產8年!纏訟期間金價狂漲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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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兩黃金爭產8年!纏訟期間金價狂漲4倍
屏東縣一名李姓老婦人與她的長女10年前相繼離世,留下880兩的巨額黃金,讓李婦2名子女與3名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纏訟多年。(圖/翻攝自Pixabay)

生活中心/陳菀妤報導

屏東縣一名李姓老婦人與她的長女10年前相繼離世,留下880兩的巨額黃金,讓李婦2名子女與3名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纏訟多年。(圖/翻攝自Pixabay)
屏東縣一名李姓老婦人與她的長女10年前相繼離世,留下880兩的巨額黃金,讓李婦2名子女與3名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纏訟多年。(圖/翻攝自Pixabay)

屏東縣一名李姓老婦人與她的長女10年前相繼離世,留下880兩的巨額黃金,讓李婦2名子女與3名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纏訟多年,直到法院確定分配比例與黃金處分方式,歷時8年的轟烈爭產終於落幕,而黃金價格在官司興訟期間翻漲了4倍,羨煞不少親友。

李姓婦人與鄭姓老翁生下3名子女,鄭姓老翁又與簡姓婦人生下3名子女,李婦與其未婚的長女分別於2015、2016年離世,李姓婦人長女承租的保管箱內留下的880兩金條成為了具有繼承權的其餘5名兄弟姐妹爭產訴訟的目標。

與李婦沒有血緣關係的3名鄭氏兄妹認為,這批黃金一直都放在李婦長女所有的房屋內,並無法證明這批黃金為李婦生前購買,李婦長女把黃金移至其保管的銀行保管箱內,理所當然為黃金的所有權人。

李婦親生次女主張指出,母親在治喪期間,胞姊以姪女名義開立銀行保管箱,用以存放該批黃金,並於約3個月後再將保管箱保管人變更為自己,顯見黃金並非胞姊所有,否則無須在母親過世後短時間內將屋內黃金移轉保管,因此該批金條應屬李婦遺產。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婦年輕時曾從事建商事業,具備相當財力,並曾多次自帳戶匯出大筆資金予長女使用;而長女除名下受贈房產外,並無其他明確資產或投資紀錄,顯示其經濟來源高度仰賴母親資助,難以認定有能力自行購得該批黃金。法院最終認定該880兩黃金屬於李婦遺產,由其3名親生子女均分。至於已故長女所應繼承的1/3部分,則再由同母的2名弟妹及3名同父異母兄弟姊妹共同繼承,5人平均分配,每人各取得1/5比例;不動產部分亦依相同比例處理。

今年1月國際金價走揚,帶動該批黃金每台兩價格攀升至約19萬元,與8年前約4萬6000元相比大幅上漲約4倍,整體價值突破1億6000萬元,就連僅分得李婦1/15財產的3名鄭姓兄妹都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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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6.13 22: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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