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日前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進一步對台灣實行壓迫。陸委會今(29)日在立法院就國人赴中失聯進行報告,報告中指出,今年截至本月22日已有126人赴中失聯。陸委會表示,本年 1 月 1 日起迄 6 月底止月平均已達約 16 人,赴中人身安全風險確實大幅攀升。陸委會也重申,台灣法律沒有限制民眾去中國,但政府有責任提醒國人可能的風險。
中國法律戰從「反獨」轉向「促統」 為台灣人套上法律枷鎖
陸委會報告指出,中共於 113 年 6 月 21 日發布「懲獨22條」, 並設置檢舉信箱,對國人造成極大風險,政府已於同年 6 月 27 日 調升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避免非必要的旅行。而近年中共持續膨脹國安定義,增修包括「數據安全 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反間諜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網絡安全法」、頒布「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等明 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鼓勵民眾檢舉並提供獎勵;113 年 7 月施行的「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更規範國安機關可查驗電子設備,要求協助解密,檢查、調取內容。
報告續指,中共又於今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台灣人被賦予「維護民族團結及促進國家統一」的法律義務。且該法創設「維護民族團結」、「增進民族認同」的法律義務並適用於所有「中國公民」。台灣人「非統」即「獨」,處罰範圍廣泛,且極度模糊,如「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不利於民族團結進步」等,並鼓勵各界檢舉,迫使民眾進行無止境的自我審查。這代表中共法律戰從「反獨」轉向「促統」,不僅是對國人人身安全再加威脅,更是對在世界各地生活的台灣人套上法律枷鎖。
去年、今年赴中失聯、遭盤查人數大幅上升
陸委會報告說明,據最新統計,113 年 1 月至 115 年 7 月 22 日止,經通報國人赴中失聯、遭盤查、遭限制自由計 402 人。113 年55 人,114年221人,成長 4 倍,今年 1 至 7 月 22日已達 126 人。依通報顯示,113 年平均每月約 4 人,去年平均每月約 18人,本年 1 月 1 日起迄 6 月底止已達約 16 人,顯示國人赴中人身安全風險確實大幅攀升,政府有義務提出風險警示,並加強協處措施。
另各類別累計數字說明如下:通報失聯 154 人、遭留置盤查 32 人。另遭中方關押 216 人,涉詐騙案件 134 人,其他刑事案件 58 人,宗教案件 23 人,國安案件 1 人。
此外,在留置盤查案件中,常要求檢查手機及隨身物品,甚有國人在觀光景點拍照即遭公安盤查,或在下榻旅館遭進入房間訊問並檢查隨身行李、翻看手機內容及金錢狀況,學者專家、專業交流、退休或現職公務人員及一般國人,以具現職或退、離職公務員身分居多比例高達 50%,我方公務員因私人行程或旅遊易遭中共重點盤查訊問。
報告也說明,在限制人身自由案件中,包含因涉及詐騙、其他刑事案件(含不明原因者)、宗教因素與國安案件 4 類,觀察近期案件趨勢,中共持續打擊宗教,以及疑似涉及刑事犯罪或詐騙而遭關押情形漸增。陸委會接獲家屬陳情後,即錄案追蹤,並於尊重家屬及當事人意願下,協同海基會適時訪視,實地瞭解家屬需求及當事人遭遇。如有特別狀況,例如身分、職業、地點、赴中從事的活動等,政府會另以去識別化方式對外界提醒。
陸委會提供多項協助措施:政府有責任提醒國人可能的風險
另相關案件協處方式如下:
1.失聯:瞭解失聯原因、可能目的地後,透過兩岸兩會管道請中方協查,確認當事人行蹤。
2.遭留置盤查:確認當事人現況,瞭解事發情形,再依當事人訴求提供適當協助(如透過兩岸兩會管道向中方表達當事人訴求)。
3.遭限制人身自由:於第一時間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與兩岸兩會管道向中方查詢,倘有對我國人限制人身自由之情事,要求應儘速向我方進行通報,及提供家屬探視便利及保障其合法權益。
4.對於涉國安、宗教活動遭陸方關押等特殊案件,亦透過記者會、新聞稿等多元方式,去識別化公開揭露中方不合理之作為,俾國人留意相關風險、注意自身安全。
陸委會也說明,為確保國人人身安全及相關權益,另有下列具體措施:
1.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24 小時全年無休,結合台灣、中港澳等地相關團體之服務網絡及政府資源,國人發生人身安全等緊急事件,撥打此專線,可獲得最快速有效的協處。亦對國人發生死亡、重病、重傷、遭擄人勒贖、被扣押、失蹤、旅行證件遺失等事件,提供全年無休的服務與協助,海基會去年已接聽 5,947 通電話。
2.緊急服務關懷簡訊:103 年應立法院決議, 本會委託電信業者以電話簡訊方式傳送政府 24 小時緊急服務專線電話,國人持用具國際漫遊功能手機赴中港澳時,首次開機即會自動收到。
3.海基會免費法律諮詢:在會本部、中區、南區服務處設置義務律師,提供兩岸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人身安全法律等諮詢服務。
4.強化宣導:提醒國人留意赴中相關風險,陸委會利用記者會、官網、FB 及 IG 等多元管道,持續加強宣導服務措施,同時不蒐集中方限制我民眾人身自由有關實例,以去識別化方式製作圖卡,置於官網內「國人赴陸港澳風險專區」,供國人參閱。
5.「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國人因各種事由赴中,可於出發前登錄個人資料及緊急聯繫方式,如遇有突發或緊急情事時,政府可即時與當事人親友聯繫,提供必要協助,確保自身權益。
6.發布旅遊警示:警示燈號與外交部發布的國人赴國外旅遊警示燈號一致,分為灰(提醒注意)、黃(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橙(避免非必要旅行)、紅(不宜前往),目前為橙色警示。
陸委會說,必要時亦透過各旅行公協會、航空 (船)公司、醫療後送機構、台商協會或當事人所在公司等,公私協力向中方查詢或瞭解個案狀況,以利提供國人必要協處,保障國人權益。
陸委會說,國人人身安全是施政的重中之重,政府有責任提醒國人注意自身安危,也會加強協助。而數據皆為當事人或親友向本會、警察機關陳情或報案的統計,都有憑有據。中共片面干擾兩岸共打協議正常運作,拒絕提供完整的訊息,放任非官方訊息流竄,顯然無視民眾的權益。且政府要重申,台灣法律沒有限制民眾去中國,但政府有責任提醒國人可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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