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遭控涉嫌收受中資105萬元,被依違反「反滲透法」等罪起訴,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僅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8月,二審高等法院改依反滲透法判刑2年8月;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馬24日入監執行。對此,中國國台辦大罵「反滲透法」稱民進黨當局炮製的打壓政治異己、恐嚇台灣民眾、謀取一黨私利的政治工具,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惡法」。
據判決書,馬治薇於2023年4月初,到中國結識2名對台工作單位人員,雙方商議由馬治薇提供台灣政治情報,並參與選舉以換取資助。2024年間,馬治薇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馬曾透過一媒體林姓組長,向立法院議事處職員取得「中華民國2022年9月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將名冊翻拍、存檔後,以通訊軟體「Ding Talk」回傳給「冰姐」等人。另也將調查局、國安局人員聯絡資料、政治輿情、名片等資料回傳。
高等法院認定,馬治薇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依違反《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資助而參與競選罪,判處2年8月徒刑,並沒收美金3萬4322元犯罪所得。案件上訴最高院,最高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背法令之處,於23日駁回定讞,24日下午火速入監執行。
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批評說,所謂「反滲透法」,不過是民進黨當局炮製的打壓政治異己、恐嚇台灣民眾、謀取一黨私利的政治工具,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惡法」。依據這部「惡法」作出的所謂「有罪判決」,是服務於民進黨當局「台獨」分裂圖謀的有罪推定,是不公不義的政治操弄。
陳斌華說「民進黨當局出於「台獨」本性,一再編造種種藉口誣蔑「大陸介選」,進而羅織罪名操弄司法打壓政治異己,製造“綠色恐怖”,我們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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