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0 16:34 臺北時間

男討不雅照噁喊「太興奮了」!女童跟警講1句 成判刑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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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一名男子阿倫(化名)跟12歲少女小咪為網友,阿倫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繼續讓我看,讓我更大」等訊息,要求小咪自拍不雅影像,還回說「太興奮了吧」。案由小咪媽媽報警,檢察官偵結起訴。阿倫辯稱他沒有引誘對方製造性影像,不過小咪向檢警證稱「我們在聊色」;對話訊息還顯示阿倫說「想看妳很多地方」,女方回訊「回家拍給你」,犯行事證明確。地方法院審後,依製造少年性影像罪處阿倫2年2月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阿倫在2023年6月某日下午結識小咪,基於犯意傳送「繼續讓我看,讓我更大」、「想看你很多地方」等訊息,要求小咪自拍不雅照或影片;小咪照做後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傳送影像給阿倫。

阿倫坦承有拿到性影像,辯稱小咪傳送的影像並非在自己「引誘」下拍攝。阿倫的律師辯護,阿倫索取的影像是案發前「既有」,並非「引誘」後所製造,況只有片面指訴等。



法院指出,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所謂「製造」並未限定方式,立法目的在保護兒少,自拍也是「製造」。另查小咪警詢時證稱,有傳送自拍影像;又於審理時證稱,「有一些是雙方通訊後才拍的」,亦無構陷阿倫動機,堪信所述為實。

法院再指,觀察小咪通訊對話,阿倫傳訊稱「想看妳很多地方」、「可以嗎」,小咪回訊「我回家拍給你」等;又查,阿倫曾傳訊「你下面分泌好多喔,太興奮了吧」、「沒看過你穿什麼款式的內褲」、「好濕」等語,小咪還證稱,是因為已經沒有照片可供,所以回家再拍,堪認傳送不雅照屬實,阿倫所辯無足採信。

另,小咪證稱「因為我們在聊色」及「阿倫未給予任何好處」等,法院觀諸案發過程認為,阿倫並未積極介入性影像製作,檢方以同法第2項(引誘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罪)起訴容有誤會,應屬同法第1項。



本件事證明確,犯行堪以認定,法院審酌,被告為滿足一己私慾,於知悉小咪年僅12歲,心智年齡未臻成熟,竟以要求拍攝性影像供其觀覽,影響她身心健全發展,應予非難,雖否認犯行,但與小咪家屬成立調解,並給付賠償完畢等情狀,依犯製造少年性影像罪處2年2月徒刑,扣案手機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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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更新時間|2026.04.03 07:5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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