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昨(4)日上午發生兩車當街追逐事件,當時有民眾目擊,有名男子追逐攔車,還下車狂打對方車窗、叫囂,嚇得一旁民眾紛紛閃避,緊急報案求助。後續經過警方了解,2車駕駛原本是情侶,女方認為男子經濟能力不好提分手,2人又為了金錢問題發生爭執,男子氣不過才會追車。由於雙方皆不願意提告,警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
警方表示,40歲王男駕駛車輛追逐38歲應女,兩車從林口文化二路一段沿路高速追逐。王男車輛擋在應女車前,甚至下車對應女車輛拍打、叫囂,完全不顧路邊騎士、行人,惡劣行徑全被監視器與經過民眾錄下來。後雙方駛至林口分局前方停下,員警聽到爭執聲後立即上前制止。
據了解應女認為王男個性暴躁,且男方近期沒有工作,收入不穩,因此提出分手,男方卻不願接受。昨日上午因金錢發生爭執,王男見應女開車離開,竟也駕駛車輛沿路追逐猛追,要應女下車解決問題。

林口分局表示,雙方不願提出告訴,後續仍將兩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交通違規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發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及第45條雙黃線迴轉;另依規定通報家暴婦幼系統。
警方表示,40歲王男駕駛車輛追逐38歲應女,兩車從林口文化二路一段沿路高速追逐。王男車輛擋在應女車前,甚至下車對應女車輛拍打、叫囂,完全不顧路邊騎士、行人,惡劣行徑全被監視器與經過民眾錄下來。後雙方駛至林口分局前方停下,員警聽到爭執聲後立即上前制止。
據了解應女認為王男個性暴躁,且男方近期沒有工作,收入不穩,因此提出分手,男方卻不願接受。昨日上午因金錢發生爭執,王男見應女開車離開,竟也駕駛車輛沿路追逐猛追,要應女下車解決問題。

林口分局表示,雙方不願提出告訴,後續仍將兩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交通違規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發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及第45條雙黃線迴轉;另依規定通報家暴婦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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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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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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