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1 21:20 臺北時間

拿鋁棒打女友「扒光逼狗爬」 金門恐怖情人1理由獲緩刑

mm-logo
金門男子阿廷(化名,下同)懷疑同居女友小葳出軌,去(2024)年底某晚在住處對女方施暴,還命她脫光衣物學狗爬等,受暴10個多小時,小葳在隔天清晨逃離報警,阿廷遭起訴。福建金門地院上週四(6日)審結,小葳跟法官求情「在一起這麼久,捨不得被告被關」,依施虐剝奪行動自由罪處阿廷1年徒刑,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繳庫100萬元,期間付保護管束,不得再施家暴。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廷因懷疑小葳出軌,去年12月18日傍晚7時許,在住處臥室拿檜木板毆打女方,又持毛巾架鋁棒痛毆稱要戳下體等,接著強脫小葳衣物逼學狗爬,阿廷用手機錄影,爬了10分多鐘女方表示膝蓋流血,又逼躺床拍陰部照片,拿鋁棒繼續打她臀部。阿廷一度用鋁棒勒到小葳無法呼吸,用塑膠繩捆住她雙手叫她去睡客房,用恫嚇她要拿馬桶刷洗下體,甚掏出美工刀威脅割臉。



全程導致小葳右臉、下巴、右前胸、雙側背臀、雙側四肢瘀青腫痛、膝部擦傷、頸部勒痕、腳腕勒痕等傷。凌虐一直到同月19日凌晨5時許,小葳趁阿廷回到主臥室後掙脫綑綁,從客廳拿了條毛毯裹覆身體,鞋都沒穿就急逃離住處,遇到路人請對方協助報警。



全案進入審理,阿廷沒有否認犯行,法院核對證述、警偵報告、小葳被拍照片、緊急保護令、家暴事件驗傷診斷書、阿廷悔過書等證,足認犯行屬實。審理時,小葳向法院求情,「與被告在一起這麼久,捨不得被告被關,願意原諒被告,請法官給予被告緩刑」。

法官審酌,阿廷所為應該譴責,但能坦承犯行取得告訴人諒解,考量一切情狀後,依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剝奪行動自由罪處1年徒刑。另宣告緩刑2年,是考量阿廷年紀已高及告訴人請求,為確保能深切反省,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4款命向公庫支付100萬,併依家暴法及刑法規定,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禁止再施家暴。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延伸閱讀:

6星座「不想再交往第二次」!雙子不是第一 網公認冠軍是他

台中人回憶!25年老店「水舞饌」3/25停業 老闆道別:就地解散

手遊揪國中妹子開房間 阿兵哥「賠100萬」換到緩刑2年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更新時間|2026.04.03 00:45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