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屯區某商場昨(15)日中午發生一起警民爭議,一名魏姓媽媽帶著2名陳姓女兒逛街時,因10歲小女兒觸碰拍貼機引起警報,廠商誤認有人竊盜並通報轄區第六分局處理,接著魏女指控「商場當下沒查證,且警方也沒解釋就將母女押走,事後得知是誤會就潦草叫人離開」,氣得向盧秀燕投訴,對此,第六分局回應,當下以為是現行犯才出動多名員警,過程中得到同意,「沒有將母女視為犯人上銬押走,只是請魏女和小孩回去說明」,但員警未積極確認事實,且又未妥適說明,予以行政處分在案。
事發於昨日12時,魏女描述,當下她和2名女兒在某商場用完餐後,從地下一樓往上逛街到5樓時,「在兒童區突然被5名以上身穿警察制服的警員攔住去路,詢問我身分證字號,接著就要把我和小女兒帶到警察局,但我要求等在其他區看文具的大女兒回來,只是警員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多,並且不讓我尋找大女兒,最後在我堅持下,一等到兩個小孩到齊,警察就押著我們三人坐電梯往下」。

而魏女補充,「往警察局移動時我忍不住開口詢問,請問我們為什麼要去警察局?當下警員也沒有跟我們解釋,只是讓報警的賣場物流跟我們解釋,說你們有竊盜拍貼機」,隨後魏女表示,3人大陣仗被一團警察帶走,小女兒到了警局開始狂哭,「一開始把我們當犯人一樣,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並沒有拿出證據來說是竊盜,過了半小時,警方把我們移動到休息室後,才有警員跟我們解釋說是誤會,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發現機器被破壞,拍貼機廠商說有看到小女兒按螢幕後蹲下,他以為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放錢的設備,才趕緊通知商家報警」。
整個事件過程也讓魏女大為不滿,向台中市長盧秀燕、警政署署長張榮興投訴,請求台中市政府嚴格要求該商場,針對事件提出改善措施,另外也請六分局調查此案件,看其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情形,並施以懲處。
現階段警方回應,當下以為是現行犯才出動多名員警,且因為有小孩子,為保護民眾名譽,不讓眾多逛街人潮過度關注,所以請母女到附近派出所了解狀況,得到同意後「也沒有將母女視為犯人上銬押走,只是請魏女和小孩回去說明」,但警方強調,員警未積極確認事實,且又未妥適說明,予以行政處分在案。
事發於昨日12時,魏女描述,當下她和2名女兒在某商場用完餐後,從地下一樓往上逛街到5樓時,「在兒童區突然被5名以上身穿警察制服的警員攔住去路,詢問我身分證字號,接著就要把我和小女兒帶到警察局,但我要求等在其他區看文具的大女兒回來,只是警員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多,並且不讓我尋找大女兒,最後在我堅持下,一等到兩個小孩到齊,警察就押著我們三人坐電梯往下」。

而魏女補充,「往警察局移動時我忍不住開口詢問,請問我們為什麼要去警察局?當下警員也沒有跟我們解釋,只是讓報警的賣場物流跟我們解釋,說你們有竊盜拍貼機」,隨後魏女表示,3人大陣仗被一團警察帶走,小女兒到了警局開始狂哭,「一開始把我們當犯人一樣,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並沒有拿出證據來說是竊盜,過了半小時,警方把我們移動到休息室後,才有警員跟我們解釋說是誤會,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發現機器被破壞,拍貼機廠商說有看到小女兒按螢幕後蹲下,他以為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放錢的設備,才趕緊通知商家報警」。
整個事件過程也讓魏女大為不滿,向台中市長盧秀燕、警政署署長張榮興投訴,請求台中市政府嚴格要求該商場,針對事件提出改善措施,另外也請六分局調查此案件,看其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情形,並施以懲處。
現階段警方回應,當下以為是現行犯才出動多名員警,且因為有小孩子,為保護民眾名譽,不讓眾多逛街人潮過度關注,所以請母女到附近派出所了解狀況,得到同意後「也沒有將母女視為犯人上銬押走,只是請魏女和小孩回去說明」,但警方強調,員警未積極確認事實,且又未妥適說明,予以行政處分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