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國一學生不滿班導師管教,認為班導有出言羞辱,在班上的群組訊息中有特別針對他,讓他在班上感受壓力與孤立感,因此認為班導師影響到他人格、名譽及受教權,由家長提告老師求償30萬元;但法官認為,班導師管教合理,反而是家長超越合理反映意見的界線,波及全班教學環境,判國一生及家長敗訴。
判決指出,這名國一生稱在某次段考提早到校,但班導師卻對他說「你幹嘛那麼早來!是不是想趁我不注意跟同學聊天」,讓他當場感到羞辱與困惑,影響到他上學的情緒,以及跟同學的相處。
這名國一生也指控班導師找他到辦公室談話,不僅嘲諷、羞辱他,更害他錯過午餐。回到班上後又討論班規,讓該生感到老師在針對他,也有報復意圖。幾天之後,導師又在班級群組談及該生與父親相關事宜,傳送數則影射他的訊息,惡意製造矛盾以排擠他,令他感受壓力跟孤立感。認為老師已對人格權、名譽權及受教權的侵害,由家長代為提告,求償30萬元。
班導師挨告後反駁,稱學生所指的各項行為,經學校調查後都認定不成立校園霸凌,她管教並無任何侮辱意圖。且到辦公室談話後,學生回到教室仍有時間用餐,沒吃飯跟他無關,至於班規討論是學生家長要求她才進行,並沒有刻意排擠這位學生。
高雄簡易庭審理後,調查結果認為,老師沒講「你幹嘛那麼早來!是不是想趁我不注意跟同學聊天」;法官認為班導師管理教室秩序時,用詞未涉及任何侮辱或誹謗性字眼,並無侵害學生的人格權跟受教權,至於錯過午餐部分,當天學生於中午12時07分離開辦公室,餐桶則是15分才抬走,即便他沒盛飯,學校仍有午餐教室可以用餐,不採信學生說法。
判決認為,班導師討論班規,是應國一生父母意見,才會徵詢班上同學意見,不僅具有正當性,也未涉及侮辱性、誹謗性字眼,班級群組內的訊息用詞,也無違反教育原則與教師職業倫理。
判決指出,國一生家長對班導師的質疑及指控,多半缺乏客觀證據支持,且多次申訴與追究過程中,波及整體班級的教學環境及學生學習品質,已超越合理反映意見界限,綜合事證後,班導師做法符合合理管教範圍,判國一生及家長敗訴。本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國一生稱在某次段考提早到校,但班導師卻對他說「你幹嘛那麼早來!是不是想趁我不注意跟同學聊天」,讓他當場感到羞辱與困惑,影響到他上學的情緒,以及跟同學的相處。
這名國一生也指控班導師找他到辦公室談話,不僅嘲諷、羞辱他,更害他錯過午餐。回到班上後又討論班規,讓該生感到老師在針對他,也有報復意圖。幾天之後,導師又在班級群組談及該生與父親相關事宜,傳送數則影射他的訊息,惡意製造矛盾以排擠他,令他感受壓力跟孤立感。認為老師已對人格權、名譽權及受教權的侵害,由家長代為提告,求償30萬元。
班導師挨告後反駁,稱學生所指的各項行為,經學校調查後都認定不成立校園霸凌,她管教並無任何侮辱意圖。且到辦公室談話後,學生回到教室仍有時間用餐,沒吃飯跟他無關,至於班規討論是學生家長要求她才進行,並沒有刻意排擠這位學生。
高雄簡易庭審理後,調查結果認為,老師沒講「你幹嘛那麼早來!是不是想趁我不注意跟同學聊天」;法官認為班導師管理教室秩序時,用詞未涉及任何侮辱或誹謗性字眼,並無侵害學生的人格權跟受教權,至於錯過午餐部分,當天學生於中午12時07分離開辦公室,餐桶則是15分才抬走,即便他沒盛飯,學校仍有午餐教室可以用餐,不採信學生說法。
判決認為,班導師討論班規,是應國一生父母意見,才會徵詢班上同學意見,不僅具有正當性,也未涉及侮辱性、誹謗性字眼,班級群組內的訊息用詞,也無違反教育原則與教師職業倫理。
判決指出,國一生家長對班導師的質疑及指控,多半缺乏客觀證據支持,且多次申訴與追究過程中,波及整體班級的教學環境及學生學習品質,已超越合理反映意見界限,綜合事證後,班導師做法符合合理管教範圍,判國一生及家長敗訴。本案還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