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林姓老翁多年前赴陸工作,與朱姓陸配結婚生下一子,2020年妻小在台灣取得依親居留證,因隔年林翁罹癌不幸病逝,兒子失去延期資格,想改依親母親,但因今年民法成年法定年齡下修至18歲,去年剛滿18歲的林同學無法依未成年依親規定申請,4月將被迫離台,讓苦無他法的母子二人找上立委鄭正鈐陳情。對此,移民署表示林同學依規定無法再予延長居留至其取得定居。但若有需要來台,可申請探親,移民署也會給予協助。鄭正鈐則認為林同學是貨真價實的「台灣之子」,卻因修法沒有完善配套被迫離台,希望內政部比照先前「印尼三姐妹」的情況辦理,較通人情。

朱姓陸配透露,她與赴陸工作的丈夫結婚多年,育有一子,原本計畫讓兒子在大陸完成高中學業後返台念大學,並在2020年與兒子取得依親居留證,按規定居留滿2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就能申請定居。

「2020年取得居留證後,先生因生病先返台治療,我陪兒子留在大陸念書,隔年5月病逝,但是當時疫情爆發,無法來台,直到去年1月疫情趨緩,我帶著兒子來台居住,可是今年3月想申請換證時,卻被移民署拒絕。」朱姓陸配說道。

原來,因為林翁已在去年去世,林同學失去延期資格,想改依親母親,但因今年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林同學被視為民法上的成年人,也無法依未成年依親規定申請延期,朱姓陸配說:「兒子是我跟丈夫的婚生子女也是台灣血統,因為丈夫去世,加上民法新規,影響到申請作業,我兒子是台灣之子,卻不能留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