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6.10.20 02:11 臺北時間

Google北市府違法 未經家長同意恐面臨天價求償

Google北市府違法 未經家長同意恐面臨天價求償
本刊今(19)日報導台北市教育局未經家長同意,就替全市所有學生申辦Google帳號,可能讓學生及家長個資外洩,Google及教育局都跳出來否認會蒐集或洩露個資,但卻對學校在替學生申辦帳號前,完全未知會或取得家長同意一事,隻字未提,明顯想轉移焦點。
對此也有法律教授及人權律師發聲,質疑教育局一意孤行已經渉及違約或違法,家長甚至可以向教育局及學校提告求償。
本刊在採訪過程中,曾有小學資訊組長透露,校方在學童一年級入學時就會替所有人申辦Google帳號,等到學童三年級開始上電腦課後,再讓他們開啟使用,而本刊訪問到的多位家長,對此事都毫不知情,顯見校方完全未取得家長同意就硬幹。
Google在其提供的服務說明中,明定學校必須先徵得未成年學生的家長同意,才能使用,但北市教育局卻沒這麼做。
台北市教育局官員昨日在受訪時,承認因為學生個資能否保留在教育單位,Google方面認為還有技術問題無法克服,因此此事仍在協調中,而今日市府說法亦證實仍在協調中,但卻早已先簽約使用;另外,當初教育局與Google高調簽約時,強調學生的帳號可以由國小用到高中,不會因換學校而無法使用,但今日本刊報導刊出後,教育局官員隨即改口,強調資安無虞,且帳號只在學期內使用。
教育局及學校是否能在未知會家長前,就替學生申辦帳號?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宏恩認為,根據Google與世界其他各國學校簽定的合約,若是未成年學童要使用,學校應負責事先取得家長同意,而這但書在美國是法律強制規定,但台北市教育局卻沒這麼做,到底雙方簽定的合約中有沒有這一條?如果沒有,是不是北市認為台灣學童和家長的資訊自主權,和別國相比就應該矮人一等?
人權律師吳俊達認為, 學生家長可據此向北市府提告國賠。
教育局與Google都不該拿著資安沒有外洩問題來打迷糊仗。誠如劉教授所言,教育局和Google應該拿出雙方簽訂的合約來看,到底是誰便宜行事?未經家長同意就替未滿18歲的學生申辦帳號?如果是教育局偷吃歩而影響Google商譽,Google也可就此向教育局求償。
至於人權律師吳俊達,也在其臉書上貼出「該怎麼賠償?用每人每一事件NT500元以上2萬以下作國賠計算基礎?」他表示,家長及學童若因教育局的疏失導致損害的話,若無法具體舉證受損金額,也可依個資法提出國賠申請,每人每案至少可求償500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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