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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非免稅】想靠保單節稅 一定要注意這些事

保險給付不盡然免稅,做錯規畫小心贈與稅、遺產稅、所得稅仍上身。
保險給付不盡然免稅,做錯規畫小心贈與稅、遺產稅、所得稅仍上身。
很多父母會幫子女買保單,尤其業務員鼓吹:「保險給付免稅,趁早買保險做好節稅跟財產移轉規畫!」但最近發生多起保險給付卻需補稅的案例,讓許多家長驚恐,是否幫子女買的保單日後要繳交贈與稅、遺產稅、所得稅?其實只要搞懂課稅原則,就能輕鬆避掉稅負問題。
實務上,買保險有2種常見情況會被課徵贈與稅,第1種是父母幫子女買儲蓄險,保單的要保人和受益人非同一人(如要保人為父母、受益人為子女),在滿期後發生贈與事實,滿期金若在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220萬元以內為免稅,可是一旦超過贈與免稅額就必須在30日內依法申報,否則日後除了會被國稅局追繳贈與稅,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第2種會被課徵贈與稅的情形則是要保人變更,台北國稅局贈與稅股股長陳玉政舉例,「父母先當要保人幫子女買壽險,繳了幾年保費後,考慮子女已成年或有足夠繳費能力,於是將要保人變更為子女,改由子女繳費,也會變成贈與。」
這是因為壽險存在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變更就如同是將已累積一定金額保價金的保單贈與他人,如果變更時該張保單的保價金超過220萬元,要保人就須申報贈與稅;而儲蓄險也有保價金。
今年5月12日起,遺產及贈與稅從單一稅率10%調為3級累進稅率,最高達20%。
除了贈與稅之外,買保險也可能會面臨到遺產稅問題。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軍公教勞農保的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用意在於保障被保險人死亡後,保險金能妥善照顧受益人,例如趙太太是要保人,以趙先生為被保險人投保了1張保額500萬元的終身壽險,再以子女做為受益人,萬一趙先生不幸身故,死亡保險金就可以留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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