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8.07.03 18:02 臺北時間

法院認證坑殺78名房客 張淑晶遭判8年2月

惡房東張淑晶遭判8年2月徒刑,其中1年2月得以易科罰金,她的男性密友黃鐸則判無罪。(翻攝自中天新聞)
惡房東張淑晶遭判8年2月徒刑,其中1年2月得以易科罰金,她的男性密友黃鐸則判無罪。(翻攝自中天新聞)
屢屢鬧上新聞版面的惡房東張淑晶,從2013年開始在房屋租賃契約上隱匿不平等條款,趁機坑殺房客,甚至提告索賠違約金與押金,反遭多名房客指控詐欺、誣告及恐嚇取財等罪,新北地院今(3)日宣判,針對其中78名受害者,判處張淑晶8年2月徒刑,其中1年2月得以易科罰金,她的男性密友黃鐸則判無罪,可提出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指出,張淑晶與男性密友黃鐸從2013年開始,先用低價承租房屋,接著在原屋主未同意情況下裝潢,將一般樓房改建成多間小套房出租,並宣稱全新水泥隔間,其實是用劣質材料隔間,還透過低廉價格吸引房客上門簽約,待簽約完畢後再告知房客廉價套房額滿,要求改承租較高價格的套房。
此外,張淑晶還會與房客簽訂散裝租約,故意不給影本,或只給予部分合約簽約,加上合約並未蓋印騎縫章,她再趁機增加夾帶坑殺條款,例如,不接電話沒收押租金、提前解約須付4個月租金等。許多房客不堪其擾,選擇要求解約,反而遭張女控告毀損、侵占、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
由於張淑晶提告案件數異常,遭到新北地檢署調查約談,隨後遭檢察官聲請羈押,但新北地院認定無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無交保請回。但檢方仍認定張女及黃鐸有詐取押金與違約金之意圖,且再犯後否認無悔意,依照詐欺、誣告、恐嚇取財等罪,將2人一併起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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