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早報》報導,去年11月25日凌晨,新加坡國立大學傳播學系三年級的馬姓女大生,在宿舍沐浴完要拿毛巾時,發現浴室隔間下方有一部手機,頓時驚覺被偷拍,她立刻大聲喊叫,涉案男子嚇得迅速逃離廁所。
馬姓女大生立即通報宿舍委員會和保安,宿舍負責人也發簡訊給所有宿舍生告知發生此事,並告誡女同學不要單獨上廁所。事件曝光後,馬女收到涉案男子的女友私訊求情,該男承認犯行,並聲稱自己是因為看了偷窺類色情片受影響,強調自己是第一次犯案,希望她別再追究。
不過,為了避免事件重演,馬女隔天立刻報警,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男子當天多次出入好幾間廁所,行為不單純。警方經2個月調查,最後評估涉案男同學改過自新可能性高,有悔過之意,因此僅給予有條件的嚴厲警告,並不起訴,引發外界不滿。
警方於23日公開澄清,對於違法行為是否會提出告訴,有幾個判斷依據,包含涉案人的年齡、重犯或改過自新的可能性、悔過的程度,以及是否有其他加劇因素。該名涉案男性年僅23歲,同樣為新加坡國立大學學生,就讀化工系3年級,警方表示,並未在他使用的裝置中發現其他不雅內容,因此最終決定給予嚴厲警告不起訴,但若一年內他再有其他犯罪行為,此案將一併提告。
校方則對涉案男大生祭出停學一學期、強制接受輔導,並寫道歉信的處分,但同樣遭質疑處罰過輕。受害者馬姓女大生也表示,該男在停學期間已找到實習工作,加上他不住在宿舍,校方的處置對他而言根本不痛不癢。
馬姓女學生目前在台灣當交換學生,她表示自事件曝光後,她收到上百位新加坡國立大學女學生的來信,都有曾遭遇類似事件,她已跨校串連682名學生,要求校方針對非禮和偷拍事件採取更強硬的立場和防治輔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