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8.12 20:20 臺北時間

林穎孟遭起訴大動作反擊 告發前主任「作假證據誤導調查」

林穎孟被控貪汙遭起訴,今下午在議會大動作澄清反控前主任做假證據。(翻攝自林穎孟直播)
林穎孟被控貪汙遭起訴,今下午在議會大動作澄清反控前主任做假證據。(翻攝自林穎孟直播)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助理費約26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12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林穎孟及前男友兼前助理葉曜彰。然而林穎孟下午召開記者會澄清,她被控詐領助理費上百萬一事獲不起訴,證明她並沒有用葉曜彰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她反控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提供「製作假證據誤導調查」,向北檢告發,並強調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
林穎孟先前遭本刊爆出違反《勞基法》、詐領助理費等情事,相關法律審查陸續出爐,今北檢調查結束,指出林穎孟曾為了免付資遣費,登載已離職的楊姓助理為公費助理,詐領助理費及勞健保等,共約3萬5千多元;另外,林穎孟2018年聘僱當時男友葉曜彰為公費助理,薪資由葉男領取供2人支配使用。後葉男日在外成立公關行銷公司,2人將公司員工充作議員公費助理,員工依公司指示處理承攬的議員工作,分攤公司的成本。
據檢調指出,林、葉將郭姓公司女員工登載為公費助理、領取薪資,扣抵林穎孟應由個人支出的議員臉書等社群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總計詐領23萬多元,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穎孟、葉曜彰。
然而林穎孟喊冤,今下午在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澄清,她強調,付錢給做事的人,天經地義,「偵查結果證明本人確實沒有拿任何一毛錢。偵查中所指本人利用前男友做為人頭詐領助理費上百萬元部分,經檢察官嚴謹調查後獲不起訴處分,證明本人從來沒有利用前男友做為人頭詐領上百萬元助理費之事實。」
林穎孟指出,她的前辦公室主任、現代表時代力量參選新北市議員的吳香君,先前曾指控她「利用男友詐領助理費、挪用勞健保費、生理假」,但這三項已陸續從勞動部裁決文、檢方不起訴結果證實皆為說謊、與事實不符,「甚至吳香君還製作假證據誤導調查,本人已對吳香君業已地檢署提出告發,懇請地檢署不要包庇犯罪。」
林穎孟表示,楊姓助理表現良好,她根本沒理由資遣,「若被資遣,資遣費僅1萬餘元,任何人更不可能為了這1萬元犯貪汙重罪」。林穎孟直指吳香君當時冒用她的名義,盜用私章、偽造簽名,對楊姓助理進行資遣程序。
對於郭女的工作身分爭議,林穎孟說郭女在起訴書中也承認,林有確實支付助理薪資,郭每個月皆有提供美術設計、影片剪輯等工作成果給她。林穎孟說,她聘雇郭女時早和葉曜彰分手,「不會講話也沒有互信關係」,不可能知情葉與郭之間如何協議工作,「本人也是到今日看了起訴內容,才知道原來葉曜彰與郭羿岑間的對話,本人也是被蒙在鼓裡」。林穎孟說,聘僱郭女的工作內容也是由時任主任吳香君負責,因此她也向北檢提出告發。
林穎孟強調,楊、郭的薪水金額加起來26萬餘元,確實就是他們工作所得,都有工作成果。「事實證明,這些助理薪水根本沒有進到本人口袋,本人沒有拿任何一毛錢,遑論貪汙之有?」她痛批起訴內容也是不堪檢驗,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
此外林穎孟更質疑,本案調查近2年,檢調過程中有許多非常不合常理之處,例如檢調竟沒空看她帳戶,或用不符合比例的方式以高額交保金,誤導大眾讓人以為林貪汙上百萬,對於吳香君的前後說詞矛盾卻是而不見。她不解,檢調調查後明知她沒有拿錢,卻指控貪汙,還選在本屆登記參選前2週才起訴,「很難不去懷疑有政治因素牽涉在內,根本意圖導致選舉結果受影響。」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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