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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 11:08 臺北時間

羅列4大罪狀 泰山解任獨董陳敏薰

泰山發布一則重大訊息,宣布解任獨董陳敏薰。(本刊資料照)
泰山發布一則重大訊息,宣布解任獨董陳敏薰。(本刊資料照)
昨(9)日晚間,泰山發布一則重大訊息,宣布解任獨董陳敏薰,並羅列4大罪狀,認為她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未保持獨立性,違反《證交法》第14-2條第二項規定,依法當然解任。
泰山經營權戰火持續延燒,昨(9)晚間,泰山發布一則重大訊息,認為獨董陳敏薰違反《證交法》第14-2條第二項規定,在執行職務範圍內未保持獨立性,依法當然解任。
泰山在重訊上也列舉陳敏薰違反獨立性的情事,全文如下:
一、去年12月2日原本同意泰山公司出售全家股票,其後似在龍邦大股東的壓力下,別有用心、出爾反爾,改口反對此案,並借題發揮,反對多項有利泰山公司發展之議案,顯有違背其獨立性。
二、4月20日與董事劉偉龍共同謊報獨立董事杜英達遭恐嚇,率警闖入會議室,帶走主席杜英達,甚至嗆聲不爽開審計委員會,違反獨立董事執行業務之忠實義務,不僅中斷審計委員會,亦致使後續的董事會亦無法召開,侵害泰山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甚鉅,明顯違背其獨立性。
三、5月5日、6日,宛若龍邦公司受雇之人員,連續兩日於龍邦公司共同主持記者會,除不實指摘公司,連續詆毀與其意見不同之經營團隊與董事,並持續捏造杜英達獨立董事家人遭綁架、挾持,見到國寶集團朱國榮總裁時,臉色發白、全身發抖、甚至頻頻掉淚等荒謬情節,杜英達前獨董已於5月5日晚間,發表親筆簽名函,駁斥其為子虛烏有,充分證明陳敏薰已失去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四、4月20日、5月5日二度配合龍邦公司指示,反對分派現金股利,並製造諸多紛擾,嚴重侵害泰山五萬名股東權益。
泰山表示,針對上述情事,公司日前委請外部專業律師,出具2份法律意見書,依2件法律意見書之評估結果,皆認陳敏薰之所作所為,確已違反《證交法》第14-2條第二項規定,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
一名律師分析:「獨董雖然是大股東推薦提名並支持當選,但執行職務應維持其獨立性,不得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若獨董做開會決議要請示大股東,又無法表達自己的獨立意見,其獨立性恐被質疑。」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個獨董被當然解任的案例,過去光洋科經營權之爭,也曾發生公司派解任獨董吳美慧的事件,當時還有小股東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申請禁止吳美慧的獨董資格,但最後法院裁定駁回,認定其獨董資格不受影響。如今泰山也發生類似事件,看來後續還有得吵。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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