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信行告訴本刊,現在公司手中握著無法升級的閒置機器設備與已過期的鉅額耗材庫存。公司曾多次請求原廠本著誠信,回購這些設備與耗材,或對友信行的資本支出給予交代,且雙方在合作終止後,對史賽克而言,這些設備買回去,仍可繼續銷售獲利,反之對友信行來說,卻是財務重擔。
友信行指出,美商史賽克不僅在續約談判期間變更條件、拒發投標所需的原廠授權書,更關鍵的是拒絕為既有設備進行軟硬體升級,友信行無法參與醫院採購與手術服務。友信行認為,MAKO機械手臂原廠在市場成熟後改採直營或更換經銷模式,本屬商業選擇,但在合約存續期間即規劃挖角友信行培訓完成的技術人員,並在合作終止後全面封鎖交易管道,已構成制度性壓制。

友信行強調,最不公平之處在於,原廠一方面要求代理商承擔龐大庫存與設備投資風險,另一方面卻拒絕升級與授權,導致資產瞬間貶值。這不僅是企業的財務重創,更使原本可供醫師與病患選擇的手術技術被迫退出市場,影響醫療選擇權。
對此,美商史賽克方面訴訟時主張,雙方合作屬一般經銷契約關係,並非永久保障。公司指出,對於代理商業績未達預期早有提醒,依契約本即保有指定其他經銷商或調整通路策略的權利。針對設備升級爭議,史賽克認為,曾詢問相關技術需求,但代理商未提出明確規格或申請,不存在所謂「技術霸凌」或惡意封鎖。
一審法院最終駁回友信行請求,認為史賽克在台灣市場尚難認定為公平交易法所稱之「獨占事業」,且友信行未能充分證明營業秘密遭不法取得或存在濫用市場地位情形。判決亦指出,商業投資本質即伴隨風險,合作終止本身不當然構成侵權。
不過,友信行在上訴理由中強調,一審判決存在「理由不備」與「違背法令」問題,特別未充分審酌史賽克全球年銷售額超過200億美元之經濟實力與對發證、升級及授權的高度控制權。友信行認為,當跨國巨頭同時掌握技術門檻與市場通路時,其行為應從結構性優勢角度加以評價,而非僅以形式契約自由解釋。
目前本案已進入二審程序。友信行表示,訴訟目的不僅在於追回沉沒成本,更希望司法能釐清跨國原廠與本土代理商之間的權力界線,避免市場成熟後出現「先拓荒、後收割」的合作模式。這場牽動數億元資產的醫材訴訟,也成為台灣醫療產業觀察跨國供應鏈結構風險的重要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