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20日)傍晚5點多,台中龍井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女騎士直行,遇到轎車從路邊起步,打了方向燈就切出來,女騎士嚇到馬上按喇叭,雙方因此爆發口角。女騎士馬上到對面的派出所要檢舉,但員警告訴她「交通違規上網填寫就好,不用來這」,讓她氣炸了,認為警方不讓她報案。而警方也出面澄清,應該是溝通誤會,並沒有拒絕受理。
馬路上車流量大排長龍,路邊白色轎車打左轉燈,看到大家起步也跟著動,機車騎士急按喇叭,衝突就展開。違規駕駛vs.控遭逼車女騎士:「你幹嘛,我直行車耶,(那我要過去耶),你打方向燈比較厲害嗎?」
行車糾紛爆口角,女騎士馬上轉去對面的派出所要報案。控遭逼車女騎士丈夫莊先生:「他沒有禮讓直行車,我太太按他喇叭,他窗戶就搖下來說他有打方向燈了。我太太就問他說,那你打方向燈,這樣子比較了不起嗎。他就說我打方向燈,就是比較了不起,不然你想怎麼樣。」
台中的莊先生轉述太太遇到的狀況,事發在20日傍晚5點多,台中市龍井區遊園南路,想報警,員警卻這樣說。
控遭逼車女騎士丈夫莊先生:「警察就是說,你可以直接線上檢舉,問題就是說,我們對於一些法律程序,或者是一些相關的交通違規條文,我們不是那麼的詳細清楚,當然我們是希望說直接去派出所報案。」
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所長林正和:「員警告知交通違規檢舉可以上網檢舉後,民眾即自行離開。」
遇到行糾很氣,卻不給報案,莊太太怒PO網發文,但警方說認為這應該是溝通誤會,一般交通違規需要上網填資料檢舉,員警收件後陳報交通組審核;但若是涉及刑案公共危險時,員警就會立即受理報案並製作筆錄。若真的分不清對方究竟是不是惡意逼車,當下可以把行車紀錄器交給警方來判定。
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所長林正和:「該車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本分局將依據影片違規內容,予以舉發。」
路邊起步要先禮讓直行車,汽車駕駛違規可罰600至1800元,勤務繁忙,警方也無奈,希望民眾到警局時要把情況說仔細,才好判定該如何受理,避免誤會、減少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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