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林先生7月初到萊爾富購買團購商品以及即期品,卻被店員告知只能用現金支付,而且無法開立發票,他越想越奇怪,除了擔心買到瑕疵品求償無門之外,更擔心有逃漏稅疑慮;對此萊爾富回應,所有商品都有開立發票,針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正在查證當中。國稅局也表示要追查。
消費者林先生vs.超商店員:「這個的話是收現金,沒有發票,(喔!沒有發票喔),因為他是拆開賣的,對!這沒有發票。」
櫃台結帳到一半,眼尖發現零售零食。隨手拿起一兩包,卻被告知這些商品無法開發票。
消費者林先生vs.超商店員:「他12盒的團購優惠價,確實便宜啊,(就大箱的這樣子就對了)。」
店員從頭到尾解釋一輪,但顧客林先生回家越想越不對勁。明明在連鎖超商購物,怎麼會沒有發票可以拿。
控超商購買團購商品無發票顧客林先生:「我當下是三條線的疑慮他本身沒有發票,就沒有他銷售的行為(證明),那沒有銷售行為(證明),他監視器他可以選擇不調給你,爾後你出事情就食安問題也求償無門。」
林先生7月初到北市一間萊爾富,發現無論是即期品或是團購拆開賣的商品,不但只能現金支付,而且還無法開立發票,認為即便是特殊銷售模式,也應該依法處理稅務以及消費者憑證,事後到其他通路購物,結果大相逕庭。
消費者林先生:「即期品一樣有發票。」
控超商購買團購商品無發票顧客林先生:「現在很大間的超市都有即期品跟一些比較折扣的商品,但是說真的他們都有發票,我們附近的鄰居也是說,對啊,他的即期品跟團購商品,沒有開發票,你看多少人買了啊,他逃漏多少稅啊。」
對此萊爾富回應,所有商品販售,都依法誠實開立發票,針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正在查證當中。
國稅局也表示,將介入了解是單一個案,還是另外的規範導致。台北國稅局銷售稅組周股長:「依照我們的規定來說,營業銷售貨物或是勞務的部分就是應該依照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來交付買受人,如果說他有漏稅的一個情況,我們追繳稅款的話,我們是按照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的罰鍰。」
到超商購物領取發票天經地義,買團購商品卻沒發票,現在國稅局要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