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雲南省楚雄州牟定縣今年6月發生一起蜂群攻擊事件,年僅7歲與2歲的兄妹在田間活動時慘遭胡蜂螫傷,最終不幸身亡。檢方調查認定,蜂群來自村內一名養蜂人未妥善管理,涉有重大過失。警方已依「過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並對該養蜂人取保候審,案件仍在偵辦中。
根據《澎湃新聞》等陸媒報導,事發當天,兄妹在外婆陪同下於林間玩耍,突然遭到胡蜂群圍攻。外婆奮力將孩子拖離,自己也受傷。2歲女童途中傷重不治,7歲男童轉院後延至隔日清晨不幸身亡。檢驗顯示,男童身上有逾300處螫傷,女童更高達700處。家屬悲痛表示,連孩子最後一面都未能見到。

警方鑑定肇事蜂群為高危種類「墨胸胡蜂」,其攻擊性強、毒性大。調查發現,蜂群來自同村38歲男子李姓村民飼養,共有10巢,但現場無圍欄、警示標誌,且未依法取得養殖許可。李男供稱因家計拮据才養蜂,每年收入僅約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5千元)。事發後,他先支付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賠償,但表示無力負擔更高金額,並自稱「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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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墨胸胡蜂屬於中國分布最廣的襲人蜂種之一,在浙江、四川、江西、廣東、廣西、福建、雲南等地均可見。其蜂毒含有高比例蜂毒肽,為強烈心臟毒素,對人體危害甚鉅。一般成年人若遭5隻叮咬就可能出現腎功能衰竭,20隻以上會引發全身性中毒,若超過100隻則可能致命。
然而,在責任歸屬與監管問題上,地方部門態度不一。農業部門認為胡蜂屬野生動物,應由林草部門管轄;林草部門則認定被圈養後應屬家養昆蟲,由農業單位負責。由於缺乏明確法律規範,導致責任認定模糊。雖然當地已禁止養殖紅娘胡蜂等高危品種,但對墨胸胡蜂的管理仍存爭議。
律師分析,中國《民法典》明文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飼養人原則上需承擔無過失責任,除非能證明受害人有重大過失或故意。本案中,孩童死亡與胡蜂攻擊間具有直接因果關係,養蜂人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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