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事?警方一路大聲廣播昨天下午,北市華山文創園區旁邊,一名男子牽共享單車闖紅燈還逃跑,當場被員警攔下,不過他卻拒絕配合,直接逃跑,員警一路追,一邊用警車的喊話器大聲廣播,在下個路口將他逮住,後續製單舉發。
大馬路旁,一名牽著共享單車的男子,被三名員警團團包圍,因為他稍早違規闖紅燈。
「違規地點,在華山文創園區旁邊,男子牽著共享單車過馬路,不過當時行人號誌是紅燈,他也因此被員警攔下。」
警方:「剛剛是紅燈,你有帶證件嗎,你現在不是騎在那個,你是用牽的,這樣就算行人。」
男子不願意配合,出示證件,反而直接騎車逃跑,從八德路一段,金山南路口,一路往臨沂街跑,員警一邊追,一邊使用警車喊話器,大聲廣播,在下個路口抓到他。
警方vs.違規男子:「停車停車,我叫你停車,(你在後面叫那麼大聲,我沒聽到啊)。」
男子供稱,是義交指揮才違規過馬路,不過看看當時號誌,行車號誌是綠燈,行人則是紅燈,但因為男子當時是用牽的,所以也視同行人,確定違規。
警方:「這張已經就是紅單了,後續拿這張繳費。」
男子後續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製單舉發,開罰5百元,他不滿當場抱怨。
警方vs.違規男子:「(我今天只是過街,牽著腳踏車,不是騎的),我跟你講,就是依規定。」
警方也呼籲,當單車騎士,下車「用牽的」,就是行人,穿越馬路時,除了要走行人穿越道,也得遵守交通號誌,以免違規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