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家民宿的女管家休假在民宿內喝酒,後來身體不舒服,走路到派出所求助,警方叫來救護車,女管家告知有神經痛病史,之後昏倒了,醒來後已經躺在精神專科迦樂醫院床上,被餵鎮定藥物,兩度毆打,待了八天七夜,沒人相信她精神沒問題,最後是雇主回國循線找到人,八天恐怖遭遇,女管家驗傷要告傷害跟妨害自由,至於警消回應按程序通報,經評估才送迦樂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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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一個人怎會被關進精神科治療院所,還關了8天7夜呢?正常的SOP,一般來說不管是強制就醫,還是自願就醫都要讓通報衛生單位,也要病患家屬知情。而柯小姐這個案件,卻是等到雇主向警方通報失蹤才找到人,專家說這怎麼樣都不合邏輯。對此,衛生局則說,柯小姐的同事都知情,迦樂醫院也不願正面回應,只說以衛生局說法為主,態度相當強硬。
韓國電影《來看我吧》:「嗚嗚嗚嗚。」
韓國懸疑電影劇情講述一名女子,被強行關進精神病院,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這樣的電影情節,發生在現實生活,屏東柯小姐莫名被抓到迦樂醫院,接受精神科治療,讓她說自己像是受刑犯。
被害女子柯小姐:「你一個人好好的去那裡是受刑嗎,還是受罰嗎,還是犯了什麼法,犯了什麼罪嗎,不能對外聯絡。」
柯小姐無法對外聯繫,甚至還得等到親友去報失蹤,才把柯小姐解救出來,看在心理復健專家眼裡,衛生局跟醫院通報環節都有問題。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祕書長滕西華:「病人如果可以清醒到可以表達,她願意住院治療這件事情,她也應該足以清醒表達到,她有一些家人,或是重要的朋友要聯繫,這是醫院必要的SOP嘛。」
病患因情緒不穩就醫,救護單位會通報當地的安心專線,給專業醫生評估是否要強制就醫,確定強制就醫之後也要通報衛生局,院方則要在72小時內,由兩個醫師申請鑑定,通報衛福部委託的民間機關審查,並在4天內做出回應是否有繼續診療必要,當地衛生局則是要負責通知,病患家屬跟雇主。
而柯小姐這個案例中,安心專線裡面評估的醫生就是迦樂醫院,衛生局說柯小姐同事知情,但雇主回國卻是要通報失蹤,才知道他人在迦樂醫院。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祕書長滕西華:「如果有醫院在病人住院期間,禁止她會客,禁止她見律師,禁止她打電話給任何人,都明確違反精神衛生法。」
屏東心理衛生與毒品防制科長邱家惠:「提供專業診治過程皆有知情同意,並無不當約束情事。」
衛生局強調過程病患都知情,院方沒有不當約束,迦樂醫院也說回應都以衛生局為主,不願針對當事人指控做回應,但迦樂醫院的評論中,似乎不只一名病患家屬指控,自己遭受到如柯小姐這樣的不當對待,主管單位難道不該好好正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