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浩倫/綜合報導
中國一名李姓女上班族自2021年進入某公司擔任高階主管,卻在兩年內經常面臨「下班照樣工作」的處境。根據《極目新聞》報導,她每天不只要在上班時間處理業務,連下班、假日都得回應主管的訊息、修改方案。2023年離職時,她向公司要求支付50萬元台幣的加班費,遭拒後憤而提告,最終法院判決公司須賠償40萬元,公司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李女與公司簽訂的是「標準工時制」合約,理應享有明確上下班時間,但多項證據顯示,李女經常在非上班時間處理公司業務,包括長時間透過通訊軟體討論工作、修改文件等,早已超出一般「簡單回訊息」的程度。法院認定這些屬於實際加班行為,依法應給付相對應的報酬。
公司辯稱「加班須經主管核准才算數」,但法院不採信此說法,強調企業不應利用通訊軟體逃避加班責任。這起案件也凸顯出現代職場「隱形加班」問題,引發廣大網友共鳴,不少人直呼:「終於有人成功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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