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廷宇/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剴剴案日前結果出爐,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將保母姊妹劉彩萱與劉若琳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由於兩人面臨重刑,法院考量有潛逃可能,自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但解除禁見處分。

檢方起訴指出,兩姊妹於2023年8月起受兒福聯盟委託,照護1歲男童「剴剴」,但同年9月起涉嫌虐待、限制行動及傷害等行為,最終導致剴剴於12月24日傷重昏迷,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台北地院日前經過密集審理後,13日作出判決,認定姊妹2人行為惡劣,造成無辜幼童死亡,判處姊姊劉彩萱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1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由於兩人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劉彩萱在偵訊過程中多次避重就輕,且劉若琳自承曾刪除對話紀錄,顯示存在證據湮滅疑慮,加上兩人有家屬在國外,具有出境潛逃可能,因此裁定自18日延押2個月。
不過合議庭指出,由於案件已完成一審審理,證人皆已訊問完畢,法院認為兩人再度串證的風險已大幅降低,因此解除先前禁止接見通信處分。目前全案仍在司法程序中,後續是否上訴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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