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奕語/綜合報導
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5481)因未於時限前公告申報2025年第1季財務報告電子書、可延伸商業報導語言檔案格式、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權益變動表、會計師核閱報告及財務報告附註揭露相關事項,櫃買中心爰依資訊申報作業辦法之規定,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萬元。

新華泰富因法人董事遭撤權,導致公司無法順利召開董事會,也無法核准財報。目前已於5月20日遭停止交易,若無法完成補正程序,最快將於2026年1月2日下櫃,估計影響約4萬名股東。
櫃買中心表示,將持續強化監理機制,要求公司遵循相關規範,維護市場秩序與投資人權益,此次裁罰事件也顯現如期公告申報財務報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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