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因為流感併發肺炎在日本病逝,關於去世後的相關法律問題,律師林智群今午在臉書發文解析,大S身後有1女1子,小孩親權將歸生父汪先生;而繼父具先生還沒收養、只是姻親。
雖然小孩祖母(徐媽)可以主張「變動最小原則」爭取變更親權,試圖把小孩留在台灣;但林智群指出,祖母順位比不過父親,因此小孩是可能被父親帶去中國,「除非父親汪先生同意退讓」。
林智群還提到,除非大S有遺囑,遺產將由2個小孩跟具先生各1/3;但因為2個小孩的親權由生父汪先生拿去,相關遺產的2/3可能被汪先生透過親權掌握。
對此林智群也提供解方,具先生可以考慮提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主張先取得大S一半財產,剩下1/2財產才是遺產,由三個繼承人平均分配;不過,因為具先生與大S結婚只有3年,最後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請求金額應該不會太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