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寒假來臨,許多學生投入打工賺點「紅包錢」,為協助學生在打工過程中認識自身勞動權益,台北市教育局推出「台北市學生打工勞權常見問答」,讓學生在寒假打工前先建立基本勞權觀念,安心上工不踩雷。常見問答包含5大主題篇章,基礎知識篇、保險篇、 申訴與諮詢篇及其他常見問題篇,彙整16項常見問答,再加入勞動部「求職7不3要原則」的小提醒篇,針對勞權、保險、職場性騷擾、霸凌申訴、休假與加班等面向解惑,如「工讀生若被老闆裁員,有資遣費可以拿嗎?」或「在餐廳打工不小心摔破店裡的盤子,老闆可以扣薪水嗎?」等問題。

基礎知識篇
一、我是學生,也適用《勞動基準法》嗎?
只要與雇主之間有「僱傭關係」,就屬「勞工」,工讀生也有勞動權益。所謂「僱傭」,依民法規定,為勞工與雇主雙方約定由勞工為雇主服勞務,並由雇主支付薪水之契約。
二、學生可以打工嗎?
依照《勞基法》規定,原則上滿15歲可以開始工作,但雇主應取得未滿18歲者法定代理人同 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三、學生打工有什麼限制或是應該注意的地方嗎?
依照《勞基法》規定,雇主應置備未滿18歲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未滿18歲者工作內容不得有危險性或有害性,而其中15歲以上未滿16 歲者稱為童工,童工例假日不得工作,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且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保險篇
四、我寒假只打工1個月,雇主需要幫我投保健保嗎?
不用。通常學生都已依附家人投保健保,為避免重複投保以及頻繁辦理健保轉入轉出的行政手續,從事打工未滿3個月的同學,可以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健保。
五、我寒假只打工1個月,雇主需要幫我投保勞保嗎?
只要是雇用5人以上的雇主,都需要幫工讀生投保勞保。
六、我寒假只打工1個月,雇主需要幫我提繳勞退嗎?
需要。短期打工雖然與一般正職工作性質不同,但依然享有退休金保障。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提繳退休金;提繳金額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自工讀生薪水扣減退休金。

申訴與諮詢篇
七、我寒假去打工,遇到老闆不合理的要求,我可以跟誰申訴呢?

八、如果在學校有打工方面的事情想要詢問,可以找誰呢?
各校設有單一窗口諮詢老師可以詢問(例如學務處或是輔導室等),同學們可以向他們尋求協 助。
九、我覺得我的主管對我有性騷擾或是霸凌的行為,我可以如何申訴呢?
如果遇到性騷擾或職場霸凌的話、可以先向公司提出申訴。如果公司針對性騷擾沒有採取適當的防治措施。或是公司不處理、不服雇主所為的調查或懲戒結果,或是做出性騷擾行為的人就是老闆,可以向打工處所在縣市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

其他常見問題篇
十、我在餐廳打工不小心摔破店裡的盤子,老闆可以扣我薪水嗎?
不行。依照《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民事賠償部分,可由雇主與勞工協商決定賠償金額及清償方式,如未能達成協議,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不得預扣勞工工資。
十一、老闆請我加班,可以要求領加班費嗎?加班費要怎麼計算?
可以。可利用勞動部官網的「加班費試算系統」計算自己的加班費。
十二、有哪些店家適合學生打工呢?
同學們可以參考勞動部公布的「違法雇主名單」,避免選擇有違法行為的店家或公司。
十三、有哪些工作是學生不能做的呢?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不得使未滿18歲者從事下列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十四、我找到了一份打工,但是做了一天以後覺得不符合我的期待,我可以直接離開嗎?
原則上打工未滿3個月以上,無須提前預告即可離職。《勞基法》規定,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應於10日前告知雇主,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應於20日前告知雇主;工作3年以上,應於30日前告知雇主。提醒各位同學,就算打工時間未滿3個月以上無須提前預告即可離職,但還是要「告知」雇主離職意願,同時保護自己也讓公司清楚知道你要離職,避免衍生勞雇契約爭議。
十五、我是工讀生,也有特休可以請嗎?
時薪制人員的特休規定與月薪制員工相同,工讀生的特休可以依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以實際上班時數(不含加班)來「按比例」計算特休時數。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在同一單位工作滿6個月以上,就開始有特休了。
舉例:1名年資滿1年的工讀生,1年間排班1044小時(不含加班),因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 時間為52週*40小時+8小時=2088小時,可計算該工讀生應享有特休時數有28小時。 (1044/2088*7(天)*8(小時)=28 小時)
十六、我是工讀生,我如果被老闆裁員,也有資遣費可以拿嗎?
依據《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工讀生若遭受非自願離職,也有權領取資遣費。資遣費由雇主按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小提醒篇:7不3要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