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逆轉判貪汙無罪,高院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高虹安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外界熱議。對此,政治工作者周軒16日在臉書發布貼文,指出立院曾函覆認為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立委補助費」,正是這個回覆恰巧救到高虹安,高院才會改判無罪。
政治工作者周軒在臉書發布貼文,表示剛拿到高院對高虹安判決的資料,高院列出6點改判高虹安無罪的原因。周軒分析後指出,高院認為助理的薪水跟加班費,本質屬於立法委員的「補助費」。另外,立法院函覆認為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將「助理待遇」納為「民意代表待遇」其中的「立委聘用助理待遇」補助。
周軒進一步解釋,立院院方的回覆,就是在告訴高院,立委公費助理經費真的是「立委補助費」。讓他傻眼直呼,難怪法制局會幫國民黨寫出公費、助理費通通撥給立委的提案,「立法院院方的回覆這麼剛好救到高虹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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