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洪姓人妻好心介紹陳姓女同事學習潛水舒壓,沒想到竟是「引狼入室」,與洪女的潛水教練丈夫發展出「水底情緣」,兩人不僅在夜潛時於深海十指緊扣,更從潛水店客房、環島摩鐵、出國旅遊一路激戰到人妻住處頂樓,偷情長達一年。洪女發現後心碎提告向閨蜜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她應賠償洪女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女與陳女原是某房屋仲介公司同事,感情甚篤。洪女2022年與黃男結婚,2023年6月間,她見陳女生活壓力大,好心介紹她到丈夫黃男經營的墾丁潛水店學習潛水,希望幫她緩解壓力,不料「好心被雷親」,兩人竟暗生情愫共同背叛她。
洪女在丈夫手機通內容中發現,2023年12月間,陳女與丈夫在潛水進階證照考試期間發展出明顯親密互動,進行夜間潛水時,丈夫黃男在水中與陳女「十指緊扣」,上岸後兩人在潛水店內喝酒聊天,黃男就親吻陳女,隨後兩人同床共眠,並於隔天清晨發生性行為,事後還一同前往藥局購買事後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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