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期出現羈押制度修法討論,民眾黨團質疑,檢察官實務上常濫用「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羈押遭是由,被外界稱為「柯文哲條款」。對此,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近日在專題報告中公布長期統計數據反駁,強調整體聲請羈押比例其實相當低,近年僅約1.6%,與濫用的說法顯然不符。
根據林達整理資料,各地檢署每年新收偵查案件數量50萬至80萬件,但實際向法院聲請羈押的人數,多數落在7千至1萬多人之間。以近年為例,新收偵查案件約79萬件,聲請羈押約1萬2千人,占比約1.6%。
准押比例近8成 「絕非聲押就准」
若以警方隨案解送到地檢署的人數計算,聲押比例也約5%至9%之間,顯示多數案件在偵查初期即以交保、請回或其他方式處理,真正進入羈押程序的比例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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