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晚間,盤查女毒蟲陳嘉瑩時,遭對方開車拖行、高速衝撞護欄致死,新北地院連續多日開庭審理,預計今(11日)晚宣判。此案發生後,劉父數度表達立場,今日更在庭上下跪請求判死,庭後受訪直言抨擊,「可教化」是法律上用來規避重刑的「搪塞之詞」。
劉父表示,陳嘉瑩過去因吸毒相關案件遭起訴次數多達5、6次,在他的認知當中,吸毒是一條「不歸路」,吸毒的人要改是很艱辛的一條路,「可教化」更是不可能,在過去很多社會矚目案件當中,法院、人民團體都說可教化,「那就把這些可教化的人讓他們去撫養」,可是從沒聽過教化成功的案例,可見這三個字只是「搪塞之詞」,完全無法達成預期的效果。
有關辯護律師主張陳嘉瑩是傷害跟肇事逃逸,請求6個月至5年之間的刑度,劉父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劉宗鑫是在執行公務,開著警車、穿著制服依法行使警察職權,對於一切可預期會發生危害、構成犯罪時,他們有責任以專業去判斷,防止危害發生,保護公眾及良善人民的安全,這是他們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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