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義市某國小發生震驚社會的代理教師自戕案,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2月25日做出判決,法官認定趙姓前校長濫用權力,不僅在教室私裝監視器侵害隱私,還召開「公審晨會」霸凌同仁,導致陳姓教師受辱尋短,判處休職6個月;而時任嘉義市教育處長林立生因處置不公、對家屬咆哮,判處降1級改敘,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趙姓前校長以「預防紛爭」為由,未經同意在陳姓教師任教的教室加裝監視器,法官認定,教室並非保全死角,此舉嚴重侵害教師專業自主權與學生隱私,且違背《教育基本法》。
根據霸凌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趙姓前校長在陳師離職前夕,不但強迫其出席臨時晨會,還當眾指責行政細節,包括學生晚進教室、放學演練排隊等問題,要求陳師只能回答「有還是沒有」,不許解釋,法官痛批此舉為「濫用校長權威」,使受難者在客觀上承受巨大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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