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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京副總張志澄、應曉薇顧問吳順民一審安全下莊 獲判無罪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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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威京副總張志澄、應曉薇顧問吳順民一審安全下莊 獲判無罪理由曝光
張志澄今到庭聆判。姜永年攝

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其中威京集團副總經理張志澄與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北院認為,張志澄並未參與爭取京華城容積率放寬的過程,缺乏與其他被告共同犯罪的決意;吳順民則為應曉薇聘請的「無給職顧問」,不具公務員身分,且無證據證明他知悉應曉薇收賄,因此均判無罪。

針對張志澄被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交付賄賂罪部分,北院指出,雖然應曉薇與沈慶京曾於2010年間為京華城案拜會柯文哲與彭振聲,但張志澄並未參與該次拜會行程,難以認定他知悉集團的捐款與爭取容積率之間存在對價關係。

法院調查發現,張志澄雖基於職務,受沈慶京指示辦理尋找人頭捐款的工作,但並無證據證明他「明知」該款項為賄款。此外,由於張志澄未參與鼎越公司的內部決議,也未參與後續爭取840%容積率的過程,法官認為他並無「共同之犯罪決意」,不應以共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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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6 21: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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