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於媒體的黃姓女記者與已婚的張姓獅子會副總監發生婚外情,遭到正宮求償百萬。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名女記者在明知男方有配偶的情況下仍與其同居,還與元配住在同一社區裡,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其應賠償正宮2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這名黃姓女記者2023年9月在獅子會餐敘中結識已婚的張姓副總監。兩人隨即陷入熱戀,並於同年12月開始同居,金屋藏嬌的地點就在張男元配的社區裡。
期間張男表現大方,不僅贈送衣物、化妝品,甚至購置賓士車供女方使用。然而,兩人後來因借款糾紛反目,張男竟在法庭上「自爆」兩人交往內幕,聲稱兩人曾激戰約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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